收費項目 收費依據 收費標準
公辦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 《幼兒園管理條例》,發改價格〔2011〕3207號,渝價〔2012〕30號,教財〔2020〕5號,渝發改規范〔2021〕1號 實行政府最高指導價標準。各區縣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政府最高指導價標準內合理確定具體收費標準。
1.一級幼兒園:600元/生·月
2.二級幼兒園:500元/生·月
3.三級幼兒園:400元/生·月
4.未定級或未達等級:200元/生·月
備注:
1.未提供午餐午睡的收費標準,按照同等級全日制收費標準的70%收??;
2.寄宿制(含住宿費)收費標準在同等級全日制收費標準基礎上上浮不超過30%;
3.市級示范幼兒園可在一級幼兒園收費標準基礎上上浮不超過25%


收費項目 收費依據 收費標準
義務教育住宿費、 普通高中學費、住宿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教財〔1996〕101號,教財〔2003〕4號,渝價〔2013〕71號,渝價〔2014〕265號 ,渝辦發〔2006〕197號,教財〔2020〕5號、渝價〔2014〕113號、渝價〔2014〕333號、渝發改收費〔2021〕868號、渝發改收費〔2022〕660號、渝發改收費〔2022〕1128號 1.公辦城市義務教育住宿費:普通宿舍(初中)每生每期40元,初級中學每生每期不超過200元。
2.普通高中學費:300~1200元/生·期
3.中外合作辦學高中課程項目學費:10000~28000元/生·期
4.普通高中普通宿舍費:城市或城鎮高中每生每期60元,農村高中每生每期40元
5.普通高中學生公寓住宿費:一級每生每期不超過450元;二級每生每期不超過350元;三級每生每期不超過200元


收費項目 收費依據 收費標準
義務教育住宿費、 普通高中學費、住宿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教財〔1996〕101號,教財〔2003〕4號,渝價〔2013〕71號,渝價〔2014〕265號 ,渝辦發〔2006〕197號,教財〔2020〕5號、渝價〔2014〕113號、渝價〔2014〕333號、渝發改收費〔2021〕868號、渝發改收費〔2022〕660號、渝發改收費〔2022〕1128號 1.公辦城市義務教育住宿費:普通宿舍(初中)每生每期40元,初級中學每生每期不超過200元。
2.普通高中學費:300~1200元/生·期
3.中外合作辦學高中課程項目學費:10000~28000元/生·期
4.普通高中普通宿舍費:城市或城鎮高中每生每期60元,農村高中每生每期40元
5.普通高中學生公寓住宿費:一級每生每期不超過450元;二級每生每期不超過350元;三級每生每期不超過200元


收費項目 收費依據 收費標準
中等職業學校學費、住宿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財綜〔2004〕4號,教財〔1996〕101號,教財〔2003〕4號,渝價〔2013〕71號,渝價〔2014〕265號,教財〔2020〕5號 1.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包括舞蹈表演、戲曲表演、曲藝表演、戲劇表演、雜技與魔術表演、木偶與皮影表演及制作等6個專業):每生每期不超過4000元
2.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普通宿舍:每生每期200元
3.技工學校住宿費:每生每期150-250元
4.學生公寓:一類學生公寓每生每期不超過600元;二類學生公寓每生每期不超過500元;三類學生公寓每生每期不超過400元。


資助方式 資助對象 資助標準 政策依據
免收保教費和生活費

家庭經濟困難在園幼兒(含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養、孤兒、烈士子女、殘疾軍人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幼兒及殘疾人子女等家庭經濟困難幼兒)

在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公、民辦幼兒園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在園幼兒均納入資助范圍。

入讀非普惠性幼兒園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資助標準為每月400元(每學期按5個月計算);入讀普惠性幼兒園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資助標準,按各普惠性幼兒園保育教育費、伙食費實際備案標準全額補助(每學期按5個月計算)。直接補助給幼兒園,補助資金不直接發放給學生。

《重慶市財政局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幼兒資助工作的通知》(渝財教〔2014〕279號)
《重慶市財政局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完善建卡貧困戶子女教育資助政策的通知》(渝財教〔2016〕126號)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財政局關于重申基礎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國家資助有關政策的通知》(渝教財函〔2017〕29號)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等7部門關于印發《重慶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的通知(渝教財發〔2019〕10號)

資助方式

資助對象

資助標準

政策依據

生活費補助

優先資助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兒學生、烈士子女、殘疾軍人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等具有沙坪壩區義務教育學校正式學籍且在校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和非寄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小學1000元、初中1250元;

非寄宿貧困學生(除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生活費補助標準每人每年小學500元、初中625元;

非寄宿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由就讀學校免費提供一頓午餐,按每人每天小學6元、初中7元,全年200天計算(含營養改善計劃補助資金)。由學校撥付學校食堂,不直接發給學生。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工作的通知》(渝教財發〔2020〕1號)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等7部門關于印發《重慶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的通知(渝教財發〔2019〕10號)

資助方式

資助對象

資助標準

政策依據

免除學費

具有重慶市普通高中正式學籍、在校就讀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非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城鄉低保家庭學生、城鄉特困救助供養學生、福利機構集中供養及社會散居孤兒)?

公辦學校免收學費;民辦學校按當地同類型公辦學校學費標準,減免學費,高出補助的部分,可以按規定繼續向學生收取。

《重慶市財政局等5部門關于印發重慶市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渝財規〔2020〕1號)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等7部門關于印發《重慶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的通知(渝教財發〔2019〕10號)

國家助學金

具有正式學籍的重慶市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比例按規定分區域確定,全市平均資助面為30%,分區域分檔核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比例(其中:主城區20%、貧困區縣35%、其他區縣25%),向農村、貧困和民族地區傾斜。

國家助學金分為3檔,其中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000元;低保、特困、孤兒、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等其他特別困難學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500元;一般困難學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

《重慶市財政局等5部門關于印發重慶市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渝財規〔2020〕1號)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等7部門關于印發《重慶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的通知(渝教財發〔2019〕10號)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財政局關于重申基礎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國家資助有關政策的通知》(渝教財函〔2017〕29號)


免教科書費

在重慶市普通高中學校就讀且具有正式學籍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城鄉低保對象和城鄉特困人員

按照每生每年400元的標準補助學生所在學校,由就讀學校免費向學生提供規定教科書。

《重慶市財政局等5部門關于印發重慶市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渝財規〔2020〕1號)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民政局 重慶市財政局 關于對全市高中階段在校城鄉低保對象和城鄉特困人員免費提供教科書的通知》(渝教發〔2019〕5號)

資助方式

資助對象

資助標準

政策依據

免學費

具有沙坪壩區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免除學費(含戲曲表演專業學生,其他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

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標準補助學生所在學校,就讀公辦學校免收學生學費。民辦中等職業學校經批準的學費標準高于補助的部分由學生家庭負擔。累計資助時間不超過3年。未達標的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學生不納入財政資金資助范圍,所需資金由學校承擔。

《重慶市財政局等5部門關于印發重慶市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渝財規〔2020〕1號)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財政局關于重申基礎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國家資助有關政策的通知》(渝教財函〔2017〕29號)

國家助學金

具有沙坪壩區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全國連片特困地區農村學生(不含縣城)

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000元。

國家獎學金

沙坪壩區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別優秀學生

獎勵名額按中央下達數執行,每生每年6000元。

免住宿費

具有沙坪壩區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且在校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按每生每年500元標準補助學生所在學校,累計資助不超過2.5年。

免教科書費

在沙坪壩區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具有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的農村建檔立卡家庭學生、城鄉低保對象和城鄉特困人員

按照每生每年400元的標準補助學生所在學校,累計資助不超過2.5年。就讀學校免費向學生提供規定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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